三河市回应「警徽改色」事件,最初是为适配墙体颜色,新警徽已更换完毕,这一说法成立吗?应承担哪些责任?

发布时间:
2025-04-21 22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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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群众对这种“小事”真正需要关心的,应该是合规,尤其是不受舆论裹挟或者ZZ表态的合规。因为这直接决定了当地ZF做事是不是拍脑瓜子、看风向来做决策,这是间接利害关系。

把警徽这件事单独拿出来,直接利害关系是易辨认,只要不会有人民群众因为用浅色警徽,结果找不到公安局,耽误了办事,那管它具体长什么样。

但关于合规,我们要问的是:

① 原来用浅色警徽的决策,是不是合规?

② 这几天换的新警徽决策,是不是合规?新警徽标识规范(GB44506)据说是3月份才上路的,是有文件说4月底之前必须全部换完么?换警徽的决策是否属于舆论裹挟或者ZZ表态的结果?

以上两条大概率至少有一条应该是不合规的,以及一系列的巧合都充满了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的氛围,ZF机关应尽力回避这种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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