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如何看待国企的末尾淘汰制度?
目前正在经历,作为人事部门的负责人,一开始感觉很难,因为红头文件明确写的是“正式员工”、“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”,劳务派遣不在范围内,待岗、内退之类的也不算,实打实地动真格。结果后面放出点风声后,事情远比我们想象得简单,很多距离退休还有5-7年的老员工主动找过来,问可不可以把名额给他们,直接给n+1的赔偿,他们自己出去找小公司挂靠交社保。粗略框了一下,按照55岁解除劳动合同,这些老员工的基本能拿70-80万补…
各位觉得末位淘汰制是否是一种有效的员工管理方式?
理论推演上感觉有效,但是实际应用场景极其有限,预判5-10年后这一制度基本就脱离中国企业管理主流视野了。 首先,提出这一理论的通用公司早已于2015年,就放弃了这一考核模式。 这一制度是杰克韦尔奇提出的,在通用历史上预计运行了30~35年左右。 中国大概在90年代引入,考虑企业发展周期和社会观念演变,估计最多还有5~10年的流行期,也会被废弃掉。 90年代,中国企业学习西方管理文化,正值我国改革开放形式大好,实行市场经…